金融幫扶工作開展以來,我縣認真貫徹落實省、市、縣金融幫扶政策要求,始終堅持“戶借、戶用、戶還”的原則,積極推進脫貧人口小額信貸“戶貸戶用”模式,全力鞏固全縣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。
一、認真落實金融幫扶政策,確保落地見效。按照省市金融幫扶政策要求,制定并印發了《延津縣金融扶貧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等方案的通知》、《延津縣財政支持金融助推脫貧攻堅工作實施方案》和《關于規范運用金融扶貧“戶貸戶用”模式的實施方案》等政策文件,進一步完善金融幫扶政策,全力促進了金融幫扶政策的有效落實。截至11月30日,全縣脫貧戶人口小額信貸當年新增3720.95萬元,涉及1559戶,戶均額度2.39萬元,當年新增戶貸率35.59%。脫貧戶人口小額信貸余額戶數全年累計1774戶,貸款余額戶貸率40.49%。
二、不斷健全金融服務組織,充實工作力量。從縣鄉村三級構建金融幫扶服務組織,為金融幫扶工作開展提供組織保障,其中:在縣級層面,成立了縣金融服務中心,負責全縣金融幫扶統籌協調工作;在鄉級層面,全縣13個鄉鎮建立了以鄉鎮主管扶貧工作副職為站長的金融服務站;在村級層面,全縣339個行政村設立了以村支部書記為主任的金融服務部,明確了縣鄉村三級職責分工,實現了金融服務部覆蓋率100%,形成了“牽頭推進有機構、辦事服務有人員、貸款發放有流程”的工作格局,縣鄉村三級金融服務組織實行信息共享、各司其職、協調聯動工作機制,為金融幫扶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作用。
三、持續開展信用等級評定,提供信用支撐。按照《關于印發延津縣農戶信息信用等級評定辦法等兩個辦法的通知》要求,各村金融服務部成立了評定小組,對農戶信用進行評級,縣農商行全程參與,為農戶貸款提供信用支撐。同時,以創建“信用戶、信用村、信用鄉鎮”活動為載體,逐步將信用評級覆蓋到全縣所有農戶。